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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发布通知(西安发布紧急通告)

景点排名 2025年01月12日 17:30 6 三千号

重磅!西安出台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1、支持刚性和改善性需求 《通知》提出,在住房限购区域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在购房之日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可购买1套二手住房。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在西安市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住房时无须提供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相关证明材料。

西安发布通知(西安发布紧急通告)

2、政策调整旨在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确保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在购房条件和限售年限上有所调整,以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对高层次人才及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提供购房支持,同时对“刚需家庭”类别进行了扩展。

3、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吸引各类人才创新创业,11月19日,陕西省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发布《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4、为了更好的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西安也推出了一系列的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我觉得房价并不一定持续上涨,反而会出现下调,因为现在的房价确实太高了,已经超过很多年轻人的承受能力。

西安楼市限购升级:家庭落户满3年方可在限购区买第2套住房

月30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到,居民家庭在西安市落户满3年的,方可在限购区域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通知》提到,将扩大住房限购、限售的范围,即将西咸新区沣西新城高桥街道、马王街道纳入限购、限售范围。

同时,根据《通知》规定,2021年8月31日0时起,在西安市已落户、新落户居民家庭在住房“限购、限售”区域内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包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的,均须落户满3年。在西安市落户已满三年的居民家庭购买商品住房,不受以上规定影响。

对于本地户籍居民,自2021年8月31日起,新落户满3年的家庭在限购区域购买第二套住房不受限制,但市外迁入者需落户满1年并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或个税。对于非户籍居民,自2019年起,需提供5年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才能在限购区购买首套住房。

年3月31日及以后从市外迁入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购房时应满足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本地户口居民家庭(包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限购区最多可购买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西安:新出让土地应足额建自持租赁住房

西安市行政区内(不含临潼区、高陵区、阎良区、蓝田县、周至县和航空基地)新出让商品住宅用地,应按照土地“招拍挂”竞拍确定的宗地地上住宅规划建筑面积配竞比例,足额建设自持租赁住房。自持租赁住房应按整幢或整单元方式集中配建,不足整单元的,按由低至高的顺序提供房源。

自持租赁住房指的是向相关部门出让土地时,已经明确将土地的性质指明用于租赁住房,也就是说此类型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是由开发商自己持有并且用于租赁使用,后期也不能够通过买卖的形式转让房屋的产权,也不可以变更房屋的用途。

自持租赁住房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对外出租单次租期不得超过10年。自持租赁用房,就是一定比例的房屋(单套面积小于70_)不能销售,只能自己或者找人合作用于租赁,这种模式表示这部分资产还是开发商自己的,由此产生的收益及未来增值收益都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也可以用此资产去抵押借款。

西安调整部分公积金提取政策:每年可申请一种住房消费类提取

1、调整之后的政策规定,已办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缴存职工每年可以申请一种住房消费类提取。住房消费类提取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西安行政区域内无房产职工租住该市住房。

2、西安公积金提取次数限制住房消费类1年只能提取1次,包括以下集中类型: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含公积金冲还贷) (3)西安行政区域内无房产职工租住本市住房提取 因此购房提取,租房提取,还贷提取当年不能多次提取,只能选择1种提取类型。

3、每年仅可对其中一项住房消费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同一原因的两次住房消费类提取申请时间须间隔12个月以上。同一套住房存在多个满足提取申请时限的证明材料时,以首次提交采集影像的申请材料日期为准,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套取。

4、西安:自2022年5月1日起,西安公积金政策调整,允许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在贷款未结清的情况下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此外,职工每年可申请一次住房消费类提取。

西安:优化限购限售范围、放松购买首套二手房条件

临潼区,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上林街道,沣西新城高桥街道、马王街道,高新区托管的非限购区域不再列入西安住房限购限售范围。从市外迁入西安且在住房限购区域无住房的居民家庭,取消“落户满1年”的要求,落户西安后即可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首套二手住房。

从市外迁入本市且在住房限购区域无住房的居民家庭,落户我市后即可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首套二手住房。二 在住房限购区域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在购房之日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可购买1套二手住房。

一是对购买首套二手住房的条件进行了“松绑”,即从市外迁入西安市户籍,且在限购区域无住房的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二手住房时取消“须在购房前落户满1年”的要求。

从市外迁入本市且在住房限购区域无住房的居民家庭,落户西安市后即可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首套二手住房。在住房限购区域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在购房之日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可购买1套二手住房。

从市外迁入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购房条件变化 (1)首套二手房:从市外迁入西安且在住房限购区域无住房的居民家庭,落户西安后即可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首套二手住房。

其中规定,在限购、限售区域,落户3年后才能购买二套房;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房,离异后任何一方不得购房;E类人才须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方可购房。

西安居民电价调整公告

根据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转发调整陕西电网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市发改价格〔2021〕33号),西安市居民用电价格如下:不满1千伏的西安市居民用电价格为:高峰时段0.5483元/千瓦时,低谷时段0.2983元/千瓦时,平段时段0.4983元/千瓦时。这一电价标准从2024年起继续实施。

近期,西安电力部门发布了关于调整居民电价的通知,旨在优化电价结构,更好地服务于居民生活。此次调整涉及多个电价表,具体如下:未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地区的销售电价表,调整后的电价结构更加合理,确保居民用电成本透明。

根据市发改委的最新通知,西安市居民用电分为高峰、低谷和平段三个时间段。高峰时段电价为0.5483元/千瓦时,低谷时段电价为0.2983元/千瓦时,平段电价为0.4983元/千瓦时。高峰时段主要集中在每天的8:00至11:00和18:00至22:00。低谷时段则在深夜,从23:00至次日7:00。其余时间则为平段。

西安市自2023年起将推行新的居民生活阶梯电价政策,该政策旨在鼓励居民节约用电,提高能源效率,并合理分配用电成本。 根据新政策,居民用电将分为四个档次,电费分别为0.52元/度、0.72元/度、1元/度和2元/度,对应电量分别为20度/月、20-50度/月、50-100度/月和100度以上/月。

西安市发改委公布的数据显示,自2023年1月1日起,西安市将实行新的居民生活阶梯电价政策。根据新政策,居民用电每度电分为4档次,对应电费分别为0.52元、0.72元、1元和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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